執行器知識 當前位置: 電動閥門廠家> 新聞資訊> 執行器知識> 【電動執行器】什么是隔爆型電動執行器?
偽制隔爆產品的危害
如今市面上出現許多精小型電動執行器偽防爆型/隔爆型產品,危害性Ji大,在煤炭、石油及化工等含有易燃易爆氣體及粉塵的場所中,產生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設備內部發生爆炸的火焰會傳到殼外,并且與外部可燃,可爆性混合氣體直接接觸,會引起火災及瓦斯或煤塵爆炸造成重大惡性事故。因此,此篇文章教大家如何辨別真偽隔爆型電動執行器。
為何會產生爆炸?
爆炸是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并放出巨大的能量。急劇速度釋放的能量,將使周圍的物體遭受到猛烈的沖擊和破壞。
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爆炸性物質、氧氣、點燃源。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Ji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
什么是隔爆?
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上述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
電氣設備也是一個潛在的引燃源,在機器運轉時導致表面溫度升高、靜電釋放或瞬間電流所引起的電火花等。從設計上,隔爆型電氣設備它能將點燃爆炸混合物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特別牢固,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向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因此,隔爆型電氣設備可以防止成為潛在的引燃源。
如何實現隔爆?
隔爆型電動執行器必須按照ISO 9001質量體系的標準進行生產,隔爆型功能按照電氣防爆國家標準GB3836.2(氣體防爆)及GB12476(粉塵防爆)設計生產并通過防爆認證,國內必須取得:《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防爆合格證》,國外出口也需要取得相關的防爆認證:《IECEX》、《ATEX》、《海關聯盟CU-TR防爆認證》。
注:每個隔爆產品必須取得相關的防爆合格證。
我公司生產的隔爆型電動執行器通過殼體的隔爆面是按照阻止內部火花或爆炸載體與外界發生接觸來設計的,隔爆結合面間隙(≤0.15mm)和足夠大的隔爆結合面寬度(12.5mm-25mm)來確保這一點。除此之外各部件的接合面,如螺紋圈數,螺紋精度,零點,螺釘、指視窗和外殼之間,電機與輸出口,部件和部件之間的間隙,以及導線口等,都按照防爆要求來進行設計,這樣才能保證內部爆炸所產生的高壓不會將執行器損壞。
防爆電氣設備分類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該型設備的標志為“i”(分ia,ib兩類)。
增安型電氣設備:
正常運行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點電氣設備,在其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或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稱為增安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志為“e”。
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隔爆外殼既能承受內部混合性氣體被引爆產生的爆炸壓力,又能防止內部爆炸火焰和高溫氣體竄出隔爆間隙點燃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該型設備的標志為“d”。
設備組別: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氣體組別: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ⅡA<ⅡB<ⅡC,ⅡC類級別Zui高)
溫度組別: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Zui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T1<T2<T3<T4<T5<T6,溫度越低等級越高)
Zui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Zui惡劣的環境溫度下運行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Zui高溫度。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例如:隔爆型電動執行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么執行器在Zui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100℃。
隔爆型電動執行器
我公司生產的AOX-VR系列精小型隔爆電動執行器防爆等級為:Exd ⅡC T5Gb;
注:可適用于Exd ⅡC T4Gb、Exd ⅡB T5Gb、Exd ⅡB T4Gb 等級低于Exd ⅡC T5Gb的環境中。
隔爆型除了AOX-VR系列,我公司其他系列也擁有隔爆功能。AOX-Q系列角行程電動執行器/AOX-Q-L系列直行程電動執行器/AOX-M系列多回轉電動執行器;
AOXIANG致力于研發,設計,制造各種電動執行器、電動閥門(電動蝶閥、電動球閥、電動閘閥、電動調節閥)等已有20余年歷史,憑借多年豐富的現場應用經驗,為壓力,流量和液位等流體控制應用領域提供電動閥門、電動執行器(角行程電動執行器、直行程電動執行器、多回轉電動執行器)、電動蝶閥、電動球閥及解決方案。
技術銷售指導×
請使用【微信掃一掃】